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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阶段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5-10 13:03:15 发布人:lijing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扩大我校办学规模,加大招生工作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资格的中专、中职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公共外语开设英语。
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2个顺序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1日至6月20日下午16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lnzslm.com/lngc/(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考务费:资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交费日期截止至6月20日下午16点;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考生于2019年6月22日参加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019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专业理论100分,实际操作100分,总分为600。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3、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
五、录取工作
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考试及录取全程在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24-72230818
1、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高考。
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培训、就业实习、毕业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费及退费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云虹(院长)
副组长:王勇军(党委副书记)、王志学(副院长)、杨立杰(副院长)、侯凤国(副院长)、崔俊颖(副院长)、李严(党委委员)
成 员:纪景明、曾涛、李图江、张力、邢凤玲、佟海德、姜铁男、靳力玫、张敬凯
(一)单独招生考务组
负责人:李严、张敬凯
(二)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纪景明
(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 曾涛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佟海德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张力、姜铁男
八、监督举报电话:024-72230118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资格的中专、中职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公共外语开设英语。
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2个顺序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4800 |
56010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800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三年 | 4800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4800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4800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4800 |
610204 |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 三年 | 4800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4800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4800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 | 4800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1日至6月20日下午16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lnzslm.com/lngc/(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考务费:资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交费日期截止至6月20日下午16点;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考生于2019年6月22日参加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019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4月21日-6月20日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6月1日 | 试题测试 |
6月8日 | 考场测试 |
6月21日 |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
6月22日 | 考试 |
6月24日—26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6月27日—28日 |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整理录取数据 |
6月29日 |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专业理论100分,实际操作100分,总分为600。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9年6月22日 | 9:00-10:00 | 语文、数学 |
2019年6月22日 | 10:00-11:00 | 专业理论、实际操作 |
五、录取工作
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考试及录取全程在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24-72230818
1、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高考。
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培训、就业实习、毕业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费及退费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云虹(院长)
副组长:王勇军(党委副书记)、王志学(副院长)、杨立杰(副院长)、侯凤国(副院长)、崔俊颖(副院长)、李严(党委委员)
成 员:纪景明、曾涛、李图江、张力、邢凤玲、佟海德、姜铁男、靳力玫、张敬凯
(一)单独招生考务组
负责人:李严、张敬凯
(二)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纪景明
(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 曾涛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佟海德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张力、姜铁男
八、监督举报电话:024-72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