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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创业孵化基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吸纳创业孵化企业公告
日期:2016-01-22 09:17:17 发布人:lijing
铁岭市创业孵化基地是市政府为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而搭建的智能化服务平台。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可以得到免费提供的经营场所和各种创业服务,化解创业风险,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一.扶持范围
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必须是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项目要求
1.创办的企业必须是投资小、见效快、有发展潜力、劳动密集型或技术含量较高,具有噪音小、无毒无害、非易燃易爆的企业。
2.企业平均从业人员原则在10人以上,并能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企业能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日杂超市、饭店、旅店、网吧项目不予吸纳。
三.申请要求
1.创业者需提供身份证和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从业人员(被创业者聘任者)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2.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
3.凡符合进驻条件和项目要求的创业者,可向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企业)审核表》。
4.创业孵化基地吸纳的企业有限,基地将聘请专家对报名企业进行评审,优秀者即可进驻孵化基地。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报名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实训楼202房间
联 系 人: 李丹 联系电话:13941066658 72230094
一.扶持范围
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必须是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项目要求
1.创办的企业必须是投资小、见效快、有发展潜力、劳动密集型或技术含量较高,具有噪音小、无毒无害、非易燃易爆的企业。
2.企业平均从业人员原则在10人以上,并能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企业能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日杂超市、饭店、旅店、网吧项目不予吸纳。
三.申请要求
1.创业者需提供身份证和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从业人员(被创业者聘任者)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2.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
3.凡符合进驻条件和项目要求的创业者,可向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企业)审核表》。
4.创业孵化基地吸纳的企业有限,基地将聘请专家对报名企业进行评审,优秀者即可进驻孵化基地。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报名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实训楼202房间
联 系 人: 李丹 联系电话:13941066658 7223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