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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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实名上网管理办法
日期:2015-11-13 14:47:33 发布人:admin
校园网是我院实现信息化教学、科研及管理的重要信息平台,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加规范科学、健康有序的利用网络资源,我院在校园范围内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对所有接入校园网利用网络资源的人员和用户进行注册备案,利用相应的账号进行上网。为做好实名制上网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实名上网管理的依据和意义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和规范我院互联网接入管理,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上网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对用户的上网日志进行记录和备案。
实名上网认证管理是指通过对全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身份的惟一鉴别和日志记录,规范用户上网行为的网络管理方法。实施实名认证管理,有利于我院校园网出口带宽的有效利用,有利于网络的规范化管理。
2、实名上网认证的管理和操作步骤
我院实名上网认证系统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实名上网认证前台认证统一采用WEB方式认证,用户开机首次使用IE等浏览器访问网络的时候,将出现“认证系统登录界面”,在这个界面下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只有进行了上网认证且认证成功的用户,才能使用互联网。
安装上网行为管理器,建立用户、IP对应信息表,记录每一用户上网访问日志、记录上网行为的准确IP地址,便于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进行快速追溯。
3、实名上网认证的用户管理
接入校园网内的所有网络终端设备均需纳入用户上网实名认证范围,用户包括所有校内通过校园网访问互联网的师生。
(1)、教职员工实名上网管理
1)、信息中心已为我院在职教职员工开设实名上网所需账号及初始密码,教职员工可在教学办公区通过账号使用互联网。
2)、教职员工的注册信息及上网行为记录在上网行为管理器设备中。
3)、教职工因故调离学院或者到龄退休的,需及时到信息中心销户。正常调离或者退休的,人事处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以核销其账户。
(2)、机房实名上网管理
1)、学院信息中心负责对各机房VLAN的管理,各机房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中心给定的VALN使用IP地址,不得随意改动,每台计算机均须采用固定IP地址进行上网。
2)、VLAN下的机房实名上网管理由机房使用部门及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上机人员登记工作。
3)、机房上网是用于教学需要,机房上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在机房进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机房安全的操作,严禁在机房访问反动、色情网站,严禁在机房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稳定以及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利用机房计算机上网进行违法活动。
4)、信息中心将对机房的上网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机房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达不到要求者,将停止本机房的网络接入,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机房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实名上网管理的依据和意义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和规范我院互联网接入管理,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上网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对用户的上网日志进行记录和备案。
实名上网认证管理是指通过对全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身份的惟一鉴别和日志记录,规范用户上网行为的网络管理方法。实施实名认证管理,有利于我院校园网出口带宽的有效利用,有利于网络的规范化管理。
2、实名上网认证的管理和操作步骤
我院实名上网认证系统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实名上网认证前台认证统一采用WEB方式认证,用户开机首次使用IE等浏览器访问网络的时候,将出现“认证系统登录界面”,在这个界面下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只有进行了上网认证且认证成功的用户,才能使用互联网。
安装上网行为管理器,建立用户、IP对应信息表,记录每一用户上网访问日志、记录上网行为的准确IP地址,便于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进行快速追溯。
3、实名上网认证的用户管理
接入校园网内的所有网络终端设备均需纳入用户上网实名认证范围,用户包括所有校内通过校园网访问互联网的师生。
(1)、教职员工实名上网管理
1)、信息中心已为我院在职教职员工开设实名上网所需账号及初始密码,教职员工可在教学办公区通过账号使用互联网。
2)、教职员工的注册信息及上网行为记录在上网行为管理器设备中。
3)、教职工因故调离学院或者到龄退休的,需及时到信息中心销户。正常调离或者退休的,人事处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以核销其账户。
(2)、机房实名上网管理
1)、学院信息中心负责对各机房VLAN的管理,各机房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中心给定的VALN使用IP地址,不得随意改动,每台计算机均须采用固定IP地址进行上网。
2)、VLAN下的机房实名上网管理由机房使用部门及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上机人员登记工作。
3)、机房上网是用于教学需要,机房上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在机房进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机房安全的操作,严禁在机房访问反动、色情网站,严禁在机房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稳定以及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利用机房计算机上网进行违法活动。
4)、信息中心将对机房的上网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机房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达不到要求者,将停止本机房的网络接入,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机房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中心
2013年12月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