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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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
日期:2015-06-11 09:03:45  发布人:lijing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职教学会转发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下发本“通知”,望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申报.
    一、我院参评成果范围(要求):
    1、“十二五”期间(近5年)已通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单位评审鉴定的研究报告(含各类课题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推广报告)等。(上述均指课题已通过结题的各类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已结题课题的支撑论文)
    3、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探索实验并被实践证明具有显著效果的成果等。
    4、各类教材、教案、课件、音像制品及其他软硬件教学资源等成果暂不列入本次参评范围。
    5、凡已在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6、参选成果应为已完成的成果(课题成果应为已结题成果),具体包括: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规划课题成果;
    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规划课题成果;
    地方职业教育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行业、学会机构)和高等学校、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应级别的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受理立项的研究课题成果;
    二、奖项的设置
    第三届评选活动拟设奖项122个:特等奖2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80项。评审结果可以空缺。参选成果形式按决策咨询类、理论创新类、实验推广类三种类型,并分类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 申报
申报人应于2015年6月26日前提交《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和参选成果材料至高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参选成果,应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申报材料。部分容量较大的请将成果材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
    2.公布
    评审结果将于9月底在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站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 颁奖
    评选获奖成果将在10月下旬举办的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学会将向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         电话:72230105
    邮  箱:yanhuayilengzy@163.com
    附件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https://uploadfile.lngczyxy.com/uploadfile/2015/0611/20150611090635184.doc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高职教研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