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3-18 12:56:15  发布人:lijing 
各系部:
    为落实“十八大”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的精神,引导学院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在自由探索的基础上,将自身的科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资助计划,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一般项目共5项,重点项目1项。
    二、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须为我院在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我省、市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课题组成员在7人之内。
    4.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58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从学院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1年内完成。
    2.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要求:按照项目资助额度确定研究内容,避免因研究内容过大经费不足而造成无法按期和保质完成项目的情况发生。
    3.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的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报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
    (1)凡以论文为成果形式的,必须有第一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论文须注明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
    (2)第一申报人在承担本项目期间,本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本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级别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申请得到受理的,经学院同意,可免结题验收评审。
     4.项目研究期限以一年为限,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一年后结题。
    四、申报材料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14年5月2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高职楼1003)。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丹  13610900087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