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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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员工作制度
日期:2024-02-13 13:35:00 发布人:admin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我院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领导必须增强信息意识,重视信息工作,应设一名专(兼)职信息员,同时有一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
第三条 信息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文字能力较强,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四条 信息员应重视拓宽信息渠道,力求信息准确客观,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应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主动收集、整理、加工和报送信息,力求全面、准确和及时,便于学院领导及时把握动向,分析趋势,采取对策。
第五条 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
(一)反映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院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本部门工作收集重点信息。
(三)配合学院重要工作部署收集信息。
(四)反映本部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思路、经验及问题。
(五)上报教职员工及学生对学院改革与发展带有倾向性的反映、意见或建议。
(六)收集经验型信息,通过撰写报道总结宣传,推动全院工作。
第六条 信息员报送信息统一报送到学院宣传统战部,附上《学院信息发布审批表》。新闻类信息报送时间三天内有效,教学部门报送信息每月不少4条,非教学部门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第七条 学院宣传统战部应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包括专门业务培训和相关知识培训。应加强对信息员的考评,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员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 ,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
第八条 各部门应加强信息员的管理,把信息员的工作情况作为岗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