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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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校实施的学生资助政策
日期:2015-09-16 14:25:12  发布人: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辽宁省政府持续设立本专科阶段省政府奖学金。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辽宁省高校实施的学生资助政策

        1. 本专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1500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5000元。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范围按我省核定国家助学金比例进行分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院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就读高校学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7.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8.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每生每年600元、三等每生每年400 元)和特困补助(资助标准为一等每生每月200元、二等每生每月150元、三等每生每月100 元,一次性发放8个月的金额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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