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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申请信息公开流程
    学院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  受理部门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受理部门为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72230000    024-74561091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邮编:112008
    电子邮箱:lngcxy@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也可以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院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
    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中标*项为必填项。
    2.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四、附件
 发布时间:2013-12-02 09:59:2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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